关于2022年度调整股票期权客户买入额度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票期权试点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及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票期权试点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等文件要求,期权经营机构应当每年至少核定一次客户的买入金额上限。为此,我公司定于2022年12月28日收市后对2021年12月31日及之前开立股票期权合约账户的所有个人投资者上交所期权和深交所期权买入额度上限进行一次重新核定并调整,自2022年12月29日(星期四)起,相关投资者执行新核定的买入额度。请您做好资金安排,具体事项如下:
一、调整范围:2021年12月31日及之前开立股票期权合约账户且在2022年未曾调整买入额度的个人投资者。
二、资产核定依据:2021年12月27日托管在我公司现货总资产、两融资产(不含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资金或证券)及期权净资产(可用资金+冻结保证金+权利仓市值-义务仓市值)的总和。
三、调整标准(数字计算单位为万元),调整标准如下表:
|
|
备注:
1、按照上述核定方式计算出来的调整后买入额度金额不足1万元的,核定为1万元;
2、按照上述核定方式算出来的调整后买入额度小于已占用买入额度,投资者已持有的权利仓可持有到期或平仓了结,但投资者无法进行新的买入开仓委托申报。
特此公告。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