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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交所风险警示股票交易的公告

作者:来源:浏览次数:114日期:2021-05-17点赞:分享:

尊敬的投资者: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1年3月修订)》第4.5.1条、第4.5.2条以及第4.5.4条)自2021年5月17日起实施,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根据最新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4.5.1条关于风险警示股票交易信息独立于其他股票分别揭示的规定,第4.5.2条关于普通投资者首次买入风险警示股票需签署风险揭示书的规定,以及第4.5.4条关于风险警示股票单日买入数量限制的规定,将风险警示股票的交易规则进行了修订,具体公告

  普通投资者首次买入风险警示股票,需要以纸面或电子方式签署《风险警示股票风险揭示书》(以下简称《风险揭示书》)。投资者可通过我公司华龙点金智慧版APP业务办理界面完成《风险警示股票风险揭示书》的签署。

  1、如已签署《风险揭示书》,表明已经理解并愿意自行承担参与风险警示股票交易的风险和损失。

  2、如未签署《风险揭示书》,无法买入风险警示股票;已持有风险警示股票的投资者可以选择继续持有或卖出。  

  风险警示股票单日买入数量有上限。

  1、投资者当日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和盘后定价交易累计买入的单只风险警示股票,不得超过50万股(含融资融券账户),上市公司回购、5%以上股东根据已披露的增持计划增持股份等情形除外。

  2、委托买入数量、当日已买入数量、已申报买入但尚未成交也未撤销的数量加总不得超过50万股。

  如有疑问,您可致电我公司客户热线95368或营业网点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517

 

 

 

 

 

尊敬的投资者:

      您好!

为全面落实监管部门关于账户实名制和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的相关要求,切实防范洗钱和恐怖融资等风险,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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