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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人行3号令”,履行反洗钱工作职责

作者:来源:浏览次数:331日期:2017-07-18点赞:分享:

 

 

   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第3号,以下简称《人行3号令》),将于201771日起实施。为配合新规的顺利实施,公司通过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方案、修订完善制度体系、升级改造系统、开展专项培训、配备反洗钱人员、提交工作进度报告等方式,全面执行并落实了《人行3号令》的相关规定。

其中:一是为配合《人行3号令》的落地实施,公司对反洗钱系统进行了改造升级工作,通过完善反洗钱交易监测指标,优化数据抓取要素,改进反洗钱排查机制,更新实时监测、交易报告流程、黑名单监控、报表查询等功能,在系统建设上满足了监管要求;二是组织开展多层次的反洗钱培训工作,并以提高业务实际操作水平和技能为目的,针对各单位合规监理及合规联络人组织了以“人行3号令业务解读”及“反洗钱系统操作”为内容的远程会议专项培训,就反洗钱工作的要求向各单位进行了工作提示。

    实施《人行3号令》对提升反洗钱工作整体有效性、预防和遏制洗钱及恐怖融资等犯罪活动、维护我国金融体系安全稳健运行具有重要意义。今后的工作中,公司根据监管要求,有效落实并执行《人行3号令》的相关规定,履行法人机构反洗钱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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