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互联网与我们的生活密不可分,给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是也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这个虚拟空间,假借高科技、电子商务的名义,炒作电子黄金、私募基金、投资外汇等概念来欺骗群众。不法分子通常利用网络虚拟空间将网站设在异地或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传播虚拟项目,宣称从事高收益投资项目,投资者只需投入小额资金即可获得高额回报,不法分子在短期内募集到资金后便携款消失。此类集资活动整个过程全网络化,广告宣传也在网上进行,资金往来也依靠电子转账和网上支付,与传统集资方式相比,更具有欺骗性、隐蔽性和跨地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