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届时仍未开通分级基金权限的投资者将不得再买入分级基金子份额或分拆基础份额,但可继续持有或者卖出子份额,同时持有A、B份额的投资者可以按照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的规定将子份额合并成基础份额后赎回。(但未开通场内申购赎回及分拆合并业务的会员,应特别提醒投资者:未开通分级基金权限的投资者可继续持有或者卖出当前持有的子份额,但不可将子份额合并为基础份额后赎回)。请投资者特别注意《指引》实施前后交易权限的变化,合理安排交易。
申请开通权限的投资者应满足“申请开通权限前20个交易日日均证券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等条件。请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尽早前往所在营业部办理书面签署《分级基金投资风险揭示书》等权限开通手续。详情请咨询所在营业部或客服热线95368。
基金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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