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
答: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是指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以约定价格向证券公司卖出标的证券(初始交易),并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客户按照另一约定价格从证券公司购回标的证券(购回交易)的交易。
2、投资者申请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答:投资者在我公司申请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个人客户须年满十八周岁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机构客户满足有合法登记且年审正常,不存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交易所规定禁止或限制其投资证券市场情形的法人。
2)客户信誉良好且无不良记录和重大违约记录。
3)客户在公司开立的普通账户资产价值达到一定规模(证券按市价计算,含A股、B股及基金账户资产)。
4)开户资料齐全,账户为规范账户并已纳入第三方资金存管。
5)最近一次的风险测评未超过二年,且风险等级属于积极型、相对积极型、稳健型之一。
6)客户未被列入交易所、公司限制交易客户名单。
7)不存在其他严重影响客户偿债能力的情形。
3、通过约定购回可以融到多少资金?
答:客户可融入资金=Min(客户授信总额,华龙证券约定购回业务规模余额,客户提交的标的证券折扣率×上一交易日标的证券收盘价×标的证券数量)。
4、单笔约定购回的最小交易金额为多少?
答:单只证券单笔交易的最小交易金额为10万元,追加履约证券交易不受此限制。
5、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投资者要承担哪些费用?
答:包括佣金、过户费(上海市场)、印花税(卖出时)等,详询营业部。
6、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费率及计算方式?
答:我公司规定的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础上上浮一定比例,利息计算天数按客户借入资金实际天数计算。
计算公式为:利息=初始交易金额×(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公司规定的上浮比例)/365×实际天数。
7、约定式购回证券交易业务有哪些期限?
答:我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期限分为:28天、91天、182天、365天四类,最长期限不超过365天,具体期限和购回价格在《交易协议书》中予以明确。
8、是否可以提前购回?
答:客户可在待购回期间随时申请提前购回。
9、是否可以延期购回?
答:客户至少在到期日前5个交易日向华龙证券提出延期购回申请,延期后的合并期限不能超过365天。
10、 进行初始交易后是否可撤单?
答:初始交易由总部统一申报,上海约定购回投资者在初始交易日14:30前可以进行撤单申请。深圳约定购回不可以撤单。
11、进行初始交易后资金几天能到投资者普通账户?
答:初始交易为T日计算,资金到投资者普通账户为T+2日。
12、哪些是可以做为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的标的证券?初始交易时如何计算?
答: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标的证券为沪、深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基金和债券。但B股、非流通股、限售流通股、个人持有的解除限售存量股及持有该存量股的账户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该品种流通股等不得用于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
如何计算:某投资者资产为500万,通过公司资格审查并获得最大交易额度为350万,投资者准备将证券A(公司折算率为60%)200万做为初始交易的标的证券,那该笔初始交易金额为120万。
13、标的证券的相关权益如何处理?
答:待购回期间,标的证券所产生的权利于权益登记日划转至客户。
1、财产性权益(分红、送股、转增、配股、增发等):
上海: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权益登记日将证券公司专用账户中生成的相应权益划转至投资者证券账户,需要支付对价的股东或持有人权利由投资者自行行使。
深圳:1)标的证券产生现金分红、债券兑付本金利息、送股、转增股份的,红利、本金利息或新增股份全部留存于证券公司相应账户内,证券公司在购回交易时一并返还给客户。证券公司根据《客户协议》对购回交易成交金额和成交数量进行调整。2)发生配股的,证券公司在权益登记日(R日)的下一个交易日(R+1日)向深交所提交返还配股权的申报,经深交所确认后,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R+1日闭市后将配股权划转至客户证券账户。3)发生老股东配售方式的增发和配售债券,证券公司与客户之间应当约定证券公司不得行使优先认购权。客户需要行使优先认购权的,应最迟于权益登记日的前一个交易日提前购回。客户不提前购回的,视为放弃优先认购权。
2、表决等权利:
客户选择公司代为行使表决权的,应于投票截止日前一个交易日前向公司反馈表决意见,由公司对客户的投票结果进行汇总,分类投票。(意见不同则由公司开具证明,客户自行行使)
客户要求公司提议召开证券持有人会议、参加证券持有人会议、提出提案的,可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向公司书面提出申请,经公司同意后由公司按上市公司相关程序代为执行。
14、什么是交易履约保障比例,一般有几种状态?
答:交易履约保障比例是指单笔交易或合并管理的多笔交易的标的证券市值与初始交易金额的比值。
1) 安全比例:交易履约保障比例>150%;
2) 报警比例:130%<交易履约保障比例≤150%;
当交易履约保障比例处于“报警比例”时,我公司在当日清算后向投资者发送“预警通知” ,通知投资者予以关注。
3) 警戒比例:交易履约保障比例≤130%。
当交易履约保障比例处于“警戒比例”时,我公司在当日清算后向投资者发送“预警通知” ,提示投资者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内采取提前购回或其他履约保障措施,否则进入违约处置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