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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人员不得经办客户账户及客户资金存管业务

作者:来源:浏览次数:1,556日期:2010-12-10点赞:分享:

     证监会公告[2010]11号文件关于营销人员行为做了如下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证券经纪业务人员管理和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规范证券经纪业务人员行为。从事技术、风险监控、合规管理的人员不得从事营销、客户账户及客户资金存管等业务活动;营销人员不得经办客户账户及客户资金存管业务;技术人员不得承担风险监控及合规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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