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竞价时间是9:15-9:25
连续竞价时间是9:30-11:30;13:00-15:00。
债券上海实行全面指定交易制度。通过竞价交易系统买卖债券的投资者必须事先指定一家会员作为其买卖的受托人,通过该会员参与交易所债券买卖。深圳没有此项业务。
1、债券现货实行净价交易,并按证券账户进行申报。
2、债券现货交易中,当日买入的债券当日可以卖出,即实行T+0交易。
3、债券现货交易集中竞价时,其申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交易单位为手,人民币1000元面值债券为1手,债券卖出最小申报数量单位为1张,债券买入最小申报数量单位为10张(1手为10张,1张是100元);
(2)计价单位为每百元面值债券的价格;
(3)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
(4)申报数量为1手或其整数倍,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超过1万手;
(5)申报价格限制按照交易规则的规定执行。
4、债券现货交易开盘价,为当日该债券集合竞价中产生的价格;集合竞价不能产生开盘价的,连续竞价中的第一笔成交价为开盘价。
5、债券现货交易收盘价为当日该债券最后一笔成交前一分钟所有成交价的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成交)。当日无成交的,以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
6、交易清算:与A股相同。
7、转托管:与A股相同。
8、 注意事项
(1)债券的面值为100元,债券交易以“手”为单位,一手等于1000元面值。每笔申报以一手为最小单位,每笔申报不得超过一万手;买入债券以10张或其整数倍进行申报,卖出债券时,余额不足10张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2)债券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3)债券现货交易中,当日买入的债券当日可以卖出。
(4)交易费用:认购新债券免交手续费;买卖债券佣金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2‰,最低起点为1元,不收取交易印花税。